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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事业单位工作调动咨询
来信时间:
2015-11-20 17:43:17
来信内容:
领导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教师调动的政策。我现在石林县上班,户口也在石林,但是我家属在昆明的另外一个县当老师(已经3年多了),为了兼顾家庭和孩子,“关于教师工作调动”的规定,是否有相应的调动政策?可以的话程序该如何走?望领导给予明示。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5-11-25 13:44:48
回复内容:
你好:石林县事业单位调动办理流程: 一、本人申请。本人经原所在单位同意,并自行联系到调入单位(有空编)后提出书面调动申请。书面调动申请应写明本人基本情况,明确申请调动理由和调入单位,并填写《干部调动审批表》(一式三份,可到县人社局事业人员管理科索取)经调出、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一并送交县人社局事业人员管理科。 二、组织考察。调入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到申请人原单位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报告,并到县委编制办公室索取入编审核报告,拟报调动请示送县人社局,经县人社局会议研究同意报县人民政府批示。 三、致商调函。县人社局根据县人民政府同意调入的批示,致函申请人原单位县人社局,协商相关调动事宜。石林县人社局接到调出单位县人社局同意调出复函后,拟发申请人调动通知,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若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0871-67796492(石林县人社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咨询。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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