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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春源天景小区卫生糟糕
来信时间:
2015-10-28 16:44:44
来信内容:
春源天景小区从今年3月份没有物管管理,造成小区没人打扫卫生,有的地方垃圾堆起来,严重影响小区住户生活,跟石林卫生城市极不相符,请相关部门派人到小区协助建立物业,谢谢. 建议县上有关部门能出台小区管理办法,规范小区的物业管理,定期对卫生.安全等进行检查,让老百姓能安居,不要因为小区的环境不好闹心.卫生城市不能留死角,不要只注重外表.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24-06-12 16:50:58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春源天景小区卫生糟糕”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春源天景小区共有住户133户,其中别墅81户、楼层房52户。关于住户反映小区内卫生糟糕的问题,2015年11月2日县住建局安排东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到实地认真调查了解情况,原因是由于现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念某某)在2014年12月解散了黎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和卫生保洁人员,使整个春源天景小区处于无人管理状态。至今没有收缴物业管理费用和缴纳2015年垃圾清运处置费用(每年60元/户),导致小区内无环境卫生保洁管理人员,垃圾随处乱丢或者直接堆放在小区出入口。为此建议现任业主委员会应依据事实、本着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维护小区正常物业管理和大部分小区业主的权益、采取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原则,尽快恢复春源天景小区的正常管理秩序,结合小区实际情况配备好物业管理和环卫保洁人员,按时缴纳垃圾清运处置费用,争取彻底解决春源天景小区卫生糟糕的问题,为小区住户创造一个良好整洁的生活环境。 关于住户建议“县有关部门能出台小区管理办法,规范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小区住户应依据《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8月26日发布, 2007年10月1日施行)第六条的有关规定行使利用好自己的权利,主动发挥主人翁作用,维护春源天景小区133户业主的合法权益,改善小区住户的生活环境。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受理单位:
石林县热线办
受理时间:
2015-11-13 09:34:50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春源天景小区卫生糟糕”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春源天景小区共有住户133户,其中别墅81户、楼层房52户。关于住户反映小区内卫生糟糕的问题,2015年11月2日县住建局安排东城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到实地认真调查了解情况,原因是由于现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念某某)在2014年12月解散了黎明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和卫生保洁人员,使整个春源天景小区处于无人管理状态。至今没有收缴物业管理费用和缴纳2015年垃圾清运处置费用(每年60元/户),导致小区内无环境卫生保洁管理人员,垃圾随处乱丢或者直接堆放在小区出入口。为此建议现任业主委员会应依据事实、本着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维护小区正常物业管理和大部分小区业主的权益、采取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原则,尽快恢复春源天景小区的正常管理秩序,结合小区实际情况配备好物业管理和环卫保洁人员,按时缴纳垃圾清运处置费用,争取彻底解决春源天景小区卫生糟糕的问题,为小区住户创造一个良好整洁的生活环境。 关于住户建议“县有关部门能出台小区管理办法,规范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小区住户应依据《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8月26日发布, 2007年10月1日施行)第六条的有关规定行使利用好自己的权利,主动发挥主人翁作用,维护春源天景小区133户业主的合法权益,改善小区住户的生活环境。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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