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水利建设
来信时间:
2015-10-22 17:40:44
来信内容:
工业,农业都离不开水,石林县规划的鱼龙水库,老早就把征用的土地,搬迁的房屋丈量了,但是一直没有动工,想问问是什么情况,还有土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房屋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搬迁如何安置?谢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5-11-04 09:33:21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鱼龙水库建设”相关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需征用的土地和需搬迁房屋丈量工作,是水库建设开展前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形成实物指调查的成果。 二、工程须经省发改委立项批复并经公开招标后才可动工。 三、土地补偿标准按县上下达的相关文件已作明确。 四、房屋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按省移民开发局审查的方案执行,但要到工程的初设报告审批后,才可进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中文域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石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796695 邮箱:slxxgk@qq.com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