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户籍与建房用地问题
来信时间:
2015-10-05 19:05:32
来信内容:
你好,请问是不是没有结婚就不能分户,也就不能申请审批住房用地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5-10-09 15:33:52
回复内容:
你好:分户与结婚没有联系,分户要有具体的住所才能分,申请住房用地向辖区所属地的国土所申请即可。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中文域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石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796695 邮箱:slxxgk@qq.com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