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父亲铁路工地讨薪
来信时间:
2015-08-02 12:08:59
来信内容:
父亲在家附近的铁路上干活砌墙,当时老板口头承诺给200元每天,父亲去做了39个半工,结账的时候老板就翻脸才算给150每天,并且至今没有付给工资,只给了1000块钱,村里还有好几个人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不知道该怎么办,望政府部门帮助民众解决问题。在此诚挚的感谢您们。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5-08-14 16:57:18
回复内容:
陈静静: 你好! 2015年8月7日,石林县劳动监察大队和县铁建办工作人员来到板桥大矣马伴,就你反映“父亲铁路工地讨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 你父亲是板桥大矣马伴村民,在村子附近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石林制梁场(大矣马伴施工队)做点工(砌墙)。一起做工的还有同村几名村民,有砌砖的大工,还有挑沙土的小工等,工资全是口头约定,无凭无据,按做工的熟练程度约定每天100元至200元不等。据现场负责人统计,拖欠工资35万元左右,涉及85人次。由于工资结算存在纠纷,劳动者提供劳动少则3-5天,多则50-60天,普通工与熟练工有差距,村民要求按最高标准结算,存在差异。 经协调,双方约定在8月11日前做好结算,工资5000元以下的2015年8月15日之前一次付清; 5000元以上的分两次(8月15日、8月22日)付清。分两次付清的主要原因是因整个项目尚未完工。劳动监察大队对用人单位下达了限期(8月22日前)支付工资通知书,用人单位向村民承诺一定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在场村民均表示同意。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中文域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石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796695 邮箱:slxxgk@qq.com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