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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农村危(旧)房改造
来信时间:
2015-07-23 14:03:30
来信内容:
石林农村危(旧)房改造,政府是否有相应的手续需要办理,都有什么程序?政府有没有相应的政策扶持?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5-07-24 14:30:09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危房改造”相关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以及石政办[2010]16号《石林县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因你未留有有效联系方式,不清楚你属一级管理区还是二级管理区,一级管理区其申请“三类房”改造手续由石林县住建局审批;二级、三级级管理区由当地所属的乡镇(街道审批)。“三类房”改造审批手续,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可以申请修补加固。建议你按危房改造审批要求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村(居)委会。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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