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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乡镇补助500
来信时间:
2015-05-28 18:37:48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为何淌甸县特岗教师有乡镇补贴,周边州、市也有,为何我们石林目前的相关文件上却明确特岗没有? 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咨询您,并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 第一:我们特岗教师扎根边远乡镇、山区,补贴是不是针对乡镇工作人员而言,我们在一线属于这一类人员,为何没有补贴? 第二:(云人发〔2006〕28号)文件:“特设岗位教师一经聘用,从报到之月起按国家现行工资制度执行当地定级工作标准,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当地现行政策。”该政策是否落实到位? 第三:特岗教师和在编教师承担相同的工作,负有相同的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我们是否享受相同的权利,相同的待遇? 希望早日得到领导的回复与解答,谢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5-06-02 10:02:19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特岗教师乡镇补贴”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结合现行政策,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实施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第二条答复意见: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是强调“在编”和“在岗”两个条件,因“特岗教师”不属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三年,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后,纳入编制管理并在乡(镇、街道)学校的当月的教师就可以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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