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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希望还孩子一个安全、宁静的环境!
来信时间:
2015-05-11 17:43:31
来信内容:
前几天大屯幼儿园的操场上多了一堆钢管,而且还有工人在里面施工,施工的区域仅拿几条彩色的布条隔离,而且施工的机器噪音非常大。在里面上学的孩子大多都只有三四岁,孩子在里面上学受噪音污染不说,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对此我们也向该幼儿园的的老师反映过,但得知这不属于对幼儿园施工项目,她们也向大屯村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过,但该施工队没有搬离的意思。我们家长觉得该施工队不应该在该幼儿园施工,更何况次项目不是对幼儿园施工,我们的孩子在该幼儿园就学,非常担心孩子的安全问题,希望该施工队尽早搬离大屯幼儿园,还孩子一个安全、宁静的就学环境,也希望相关部门能担起责任,早日解决为盼,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5-05-22 14:28:03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大屯幼儿园操场堆放钢管存在安全隐患”相关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大屯幼儿园内堆放的钢管为云南创宇景航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大屯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时所堆放。经进一步核实,因大屯村人饮工程渗水漏水问题严重,对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带来了较大隐患,2015年被列为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按施工合同要求,工期为4个月(2015年4月20日至8月20日),工程于5月5日进场施工。因大屯村除村委会大院内(与大屯幼儿园同在一大院内办公),无法提供堆放建材的场地,故施工单位暂时将建材堆放在村委会大院内,确实对大屯村委会及同在一个大院内的大屯幼儿园造成了一定影响。 目前,大屯村委会已根据要求,明确了两名专管人员就建材的出入及堆放加强了监督,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建筑材料堆放安全协议》,明确施工单位在整改之前的安全及环保方面须承担的义务和应注意事项。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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