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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物业费
来信时间:
2015-05-08 10:34:36
来信内容:
天赐良园小区乱收物管费和水电费,请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5-05-22 14:47:17
回复内容:
你好:2015年5月11日上午,县住建局积极与石林安诚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及石林县发改局物价科对接,石林安诚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回复,根据昆发改价格[2011]1129号文件附件1“昆明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公司向石林县物价科物业服务费备案收费标准为0.76元/平方米/月,但自小区交房至今实际执行收费标准仅为0.5元/平方米/月。因近年办公费、维修费及人工成本大幅增加,公司已造成倒挂亏损8万余元/年。为正常开展业务,公司已于2014年11月16日向石林县物价科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根据昆发改价格[2011]1129号文件附件1“昆明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0.76元/平方米/月收取费用,公司已于2015年4月26日在小区各单元楼张贴费用调整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按0.76元/平方米/月收取2015年物业管理费。谢谢你对中国石林网的关心支持。 你好:石林县公安机关文职人员招聘综合成绩及体检、体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于4月16日下午公布,谢谢你对中国石林网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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