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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农村户口迁移
来信时间:
2015-03-31 14:26:17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原来是板桥镇太平田村的人,我家一共四口人,我有一个哥哥,前两年我因为工作把自己的农村户口转移到西街口镇大雨布宜村,还是农村户口,今年3月份我家生了孩子,我想把孩子的户口落到板桥镇太平田村,可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说孩子的户口不可以跟的爷爷奶奶,只能跟的父母,所以他们建议把孩子的户口落了跟他妈妈,我媳妇是板桥镇大者乌龙村的,她是嫁到我家,孩子落户到他们家,他父母担心今后建房占用他家的宅基地,因为他们家还有个儿子,而且说村小组也不会同意。派处所的工作人员说让我到土地管理局办理一个自己的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才可以把我的户口迁移回来,我到土地局办理,他们说我要把户口转回来,才可以帮我按分家分财产给我办理土地使用证,他们双方都很矛盾,我来回跑了好几次,他们说这样很矛盾,按照他们的规定必须这样办理,他们也没有办法,所以他们建议让我咨询一下您们,应该怎么处理?我只是想把孩子尽快的落户,如果我不把户口转回来,我在西街口没有土地,也没有房屋,今后建房,孩子买保险、上学怎么办?希望尽快得到您的帮助,O(∩_∩)O谢谢您。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5-04-16 10:35:01
回复内容:
你好:2015年4月13日10时40分,县公安局户政窗口民警电话联系了你,告知其现行的户口政策及落户所需材料,建议其完善落户材料及时办理小孩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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