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征地款
来信时间:
2015-03-18 15:09:50
来信内容:
你好,我想问一下鱼龙水库建设征地款什么时候下来?在款未下来前还可以继续春耕播种吗?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5-04-09 16:00:38
回复内容:
李同志: 你好! 你关于“鱼龙水库搬迁房屋及淹没土地补偿等”相关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石林县鱼龙水库为省、市、县水利建设“十二五”规划和西南五省区重点骨干水源规划近期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于2014年7月7日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总库容1971.7万m3,为中型水库。项目建设任务为解决城镇及农村生活供水、农田灌溉用水、工业供水、及巴江生态补水。水库设计城镇供水人口1.62万人,农村供水人口1.92万人、牲畜10.8万头,灌溉面积3.08万亩,工业园区供水量47.2万m?。 二、相关问题答复情况 (一)搬迁房屋的补偿。在水库淹没影响线以下的搬迁房屋按结构(砖木、砖混、框架和土木、简易房等),类型(瓦屋面、彩钢瓦、石棉瓦、混凝土顶)、装修情况,使用年限及现场核实丈量结果,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现行法规、政策、物价水平等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协商补偿。 (二)淹没土地的补偿。库区淹没的土地和枢纽区需占用的土地根据地类(水田、旱地、荒地)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林县鱼龙水库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石政办发〔2014〕67号)进行补偿。 (三)现在没有量的房屋,以后还可能搬迁吗?目前鱼龙水库工程需搬迁房屋的测绘和认定,是按照《鱼龙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细则》明确的淹没和征地界限以下进行的,在征地界限以上的房屋现阶段暂不列入搬迁范围。水库建成后视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再决定是否搬迁。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中文域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石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796695 邮箱:slxxgk@qq.com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