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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石林门票对军人优惠有问题
来信时间:
2015-02-27 11:58:28
来信内容:
我是军队退休干部,前几天去石林游玩。门票收了全票140元。可根据国务院413号令《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抚恤优待,按照本条例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对军队离退休干部应执行与现役军人相同的。但是,石林门票做法不符合上述规定。另外,优惠幅度太少,只优惠10元,体会不到优惠政策。我作为一名军人很不满意。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5-03-13 16:31:00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节假日期间,石林景区针对军队退休干部执行票价140元,优惠幅度小”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昆发改收费〔2009〕1177号《关于调整石林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和云南省物价局、昆明市发改委分别以云价收费(2012)21号、昆发改收费(2012)127号文件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83号文件),石林风景区门票全价票价格为人民币175元/人次,优惠票价格为人民币130元/人次, 学生票价格为人民币87.5元/人次。1.优惠票对象是:现役军人(含武警)凭本人有效军官证、士兵证原件购优惠票入园;国内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老人,凭本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购优惠票入园。2.免票对象是: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免票入园。同时执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关于门票减免的相关规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干部离休荣誉证》或者《中国人民解放军离休干部荣誉证》,本人免票入园。 根据《昆明市发改委转发〈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春节、国庆期间降低游览参观点门票的通知〉的通知》(昆发改收费〔2013〕44号)精神,石林景区春节期间按现行价格统一降价20%,景区现行普通票价175元/人次,降价后为140元/人次,优惠价和学生半价优惠不作降价调整,所以全票和优惠票相差10元。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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