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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公交车费定价
来信时间:
2015-01-04 16:56:41
来信内容:
请问板桥到县城的公交车费是如何定价的?为何从两年以前的1元钱,涨到现在的3元钱,而国内国际柴油价格却大幅下降,难道我们的公交车使用的是其他新能源?还是有其他的定价内幕?希望相关部门加强调研和监督,公交行业原本就不属于暴利的行业,旨在服务、方便老百姓,石林却成了很多驾驶员发大财的机会,个别服务态度还特别差,才几公里的路,收费却很高,收费合理吗?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5-01-19 11:29:28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板桥到县城公交车收费”相关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06年3月9日,石林县发改局和交通局联合发了《关于石林县县乡道路旅客运输价格的通知》(石发改价〔2006〕6号)。明确规定了从石林县城至板桥的旅客运输票价为2元/人次。在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该线路的票价擅自涨到3元/人次。针对上述乱涨价的行为,石林县发改局已向石林兴隆交通旅游集团公司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石林公交公司严格执行石发改价〔2006〕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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