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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乡村道路纠纷
来信时间:
2014-10-01 22:33:27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我是石林县上打磨箐村村民.9月中旬我村找了一台挖机对载种粮食的道路进行修理.主要为了让村民种庄稼出行方便.这条道路是我村通向村民土地的道路.这条路是我村村民走了多少代人的道路了.但在维修好时.领村和磨村的干部就来把挖机扣了.第二天又找了一台挖机把我村这条道路切断了.后面找了村委会来解决.和磨村的干部说走这条路就要出钱.不出钱不给走.这是什么道理嘛!就算这条路是两村交界.也不合道理啊!希望政府领导给我们解决一下.这是走了多少代人的路啊!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4-10-23 10:35:00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乡村道路纠纷”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鹿阜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林口铺、松子园村书记、主任、综治专干、上打磨箐、和摩村村小组干部和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落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上打磨箐村小组未向松子园村委会请示,也未与和摩村村小组提前沟通协商,在和摩村红土地擅自修路,修路过程中推倒了和摩村3户农户的地埂和1户农户的护网,引起的农户的不满,阻止上打磨箐的挖机施工,要求和摩村村民小组进行处理。和摩村村民小组为维护村民的权益不受侵害,第二天用挖机把路断掉,要求上打磨箐村小组在双方协商好后才能施工。 二、处理情况 1.2014年10月11日街道办在石林为民服务中心会议室组织林口铺、松子园村书记、主任、综治专干、上打磨箐、和摩村村小组干部进行协调处理。和摩村村民小组同意上打磨箐在对施工中对农户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后,调出农户土地,留4米宽的道路作为农耕道路,但必须对道路两侧做防洪护地处理,不影响农户的正常耕作。 2.松子园村委会补助上打磨箐村小组1000元,不足部分由上打磨箐自筹资金找挖机对此段道路进行修复,确保农耕道路畅通。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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