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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落户问题
来信时间:
2014-10-09 15:32:45
来信内容:
我县部分的农村孩子,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很多人的户口一直迟迟难落户,主要存在的几点问题,部分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办事生硬,特别是板桥片区的,许多百姓去办证时,其工作人员话难听,脸难看,而且推诿,不仅不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反而摆出一副臭脸,而且在罚款问题上更是举棋不定,没有一定的标准,更存在腐败问题,许多孩子都面临着升学的需要,家长也是不知道具体的做法,希望有关领导确实落实落户问题,孩子们在等待啊,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我相信现在的领导帮子,会真正的帮人民谋利益,建设美丽和谐石林。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4-10-23 10:35:37
回复内容:
你好! 你关于:“板桥片区落户问题”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经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你提到计生办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的问题 2014年10月13日,鹿阜街道办会同县计生局相关领导及政策法规和科技宣教科相关人员到鹿阜街道办板桥计生办进行调查了解,并及时召开了板桥人口计生办、计划生育服务所全体人员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就你反映的内容,对如何做好人口计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注意工作方法、杜绝话难听、脸难看的现象,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二是要求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让群众做计划生育政策的明白人。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张贴、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办证程序等内容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做政策的明白人,进一步了解、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三是切实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办理《生育服务证》中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 制度。要求在便民中心窗口醒目位置摆放相关的宣传资料、申请表格,方便群众拿取;对前来咨询办证事宜的群众,要耐心细心给予解答,除口头告知外,还要做到书面一次性告知到位,通过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实施“一次性告知”,让每一次办件服务的过程,都成为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良性互动,相互交流的过程,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为民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进一步加强对辖区计划生育宣传员的培训、指导,营造人口计生生育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加大对窗口办证人员、村委会宣传员的培训力度,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精简办证程序,缩短办证时间,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实行首问责任制,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 二、关于你提到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行为的处罚问题 处罚依据及标准:1.《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 《云南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规定》;3.昆明市人口计生委《行政处罚及行政征收自由裁量权细化规范标准》;4.昆明市人口计生委《行政处罚及行政征收自由裁量权细化规范标准》(修订)。以上规定在石林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均有公布,征收及处罚标准均按照以上规定执行,且所有处罚都是由县计生局实施,街道办计生办负责前期调查和报件材料的审核,不存在举棋不定、没有一定标准的情况。 三、关于你提到的腐败问题 因你匿名反映,未留联系方式,关于腐败问题也无具体人和事,对此事无法做进一步调查。对此,街道办会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加强对计生办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时畅通监督渠道,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果确实存在此类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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