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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公租房问题
来信时间:
2014-10-10 15:46:39
来信内容:
为什么上次留言还没有回复,时间在国庆节前就提交的了。我想问问石林公租房什么时候可以报名了,需要什么条件,在什么地方报名;如果还不可以报名,以后住房行政主管部门会在以什么形式公布报名时间、报名地点。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4-10-16 14:23:20
回复内容:
你好:你的提问是群众共同关心关注的问题,反映了广大住房困群众租住公租房的期盼,这些提问涉及到《石林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和出台(以下简称《办法》)。由于目前《办法》已由县住建局起草报县人民政府待审批。因石林县的《办法》暂未出台实施,故在《办法》未公布前不予解释答复报名的条件。该办法出台后将及时行文通知各乡镇(街道办),并由各乡镇(街道办)组织申请报名工作。由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按照通告的报名时间到乡镇(街道)报名登记,同时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于规定时限内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提供相关信息资料交到指定地点。之后,申请人必须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对自身(家庭)财产、收入等信息的核实调查,提供出据真实可靠的依据,如实答复工作人员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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