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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房产证和土地证问题
来信时间:
2014-08-18 10:57:53
来信内容:
我于2003年购买了一套蚊子口小区的房子,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我们没有进行违法加层和改变结构。问了几次,房管所都没有明确答复。这是民生问题呀,请问要如何过户?请给与明示。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4-08-22 16:00:33
回复内容:
您好:首先您到石林县公证处办理房屋买卖公证;再到石林县地税局缴纳房屋买卖的有关税费;最后,办理房屋买卖公证的所有当事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完税办结单、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到房管所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由监护人提供户口册并代为办理)。 办理过户手续可在上述材料备齐后到县住建一楼大厅房管所办理。办公地点:石林县城石林南路县住建局办公楼一楼,电话:6778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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