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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土地问题没有回复
来信时间:
2014-08-04 15:39:26
来信内容:
我反映的石林30多年土地没有变动。怎么一直没有回答。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4-08-06 14:35:09
回复内容:
您好:石林县的农村土地“下户”在1982年,因此1982年后出生的都没有承包地。全县土地下户后,除极少数地方(村组)自行进行过土地调整或重新分配外,其余地方均按照中央政策(1984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及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没有进行过土地调整或重新分配;即便是1984进行的第一轮和1999年组织开展的第二轮土地延包都是对1982年土地下户协议或合同的认可,补充、完善和确认。第一轮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延长15年(84-99年);第二轮再延长30年(1999-2028年),并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003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更是将农村土地30年的承包期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所以,“那么多年土地不变动”是政策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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