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新农合有慢性病补贴么
来信时间:
2014-07-22 22:53:24
来信内容:
新农合有慢性病补贴么?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4-08-04 15:46:00
回复内容:
您好:一、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构建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政策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昆人社通〔2012〕25号)文件精神,自2013年1月1日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种制度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所以整个昆明市包括我们石林县目前已经不存在单独的新农合制度。 二、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2〕65号)规定,城乡居民慢性病没有补贴规定,只有八种特殊疾病门诊费可以按照住院报销,即: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化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精神分裂症及双相情感障碍(需住院治疗)、癫痫病等八种特殊疾病的门诊医疗费,一个自然年度内,按一次住院费用结算,起付标准不参与住院起付标准累计。 三、城乡居民一般的普通门诊费可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开展村村通普通门诊的村卫生室享受50%门诊费减免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人最高只能享受400元。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中文域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石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796695 邮箱:slxxgk@qq.com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