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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小区物业费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14-06-12 11:06:38
来信内容:
我们县各小区的物业费是按什么标准收取的,龙园比大城市的还收的多,真想不通。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4-06-20 10:11:40
回复内容:
您好: 我县物业收费标准是由企业自行向发改部门报批。经过调查落实,除水岸星城、滨江花园、巴江俪岛、天奇花园等早进入石林县的小区,物业费为0.5元/㎡-0.8元/㎡外;后进入的万城阿诗玛旅游小镇、凯旋城、中央金座等小区,电梯房的物业费均为1.1元/平方米-1.22元/平方米不等,楼层房为0.8元/平方米。其中,经过龙园物业管理处核实,龙园小区的电梯房物业费为1.2元/平方米,楼层房为0.8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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