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小孩落户问题
来信时间:
2014-05-31 17:15:56
来信内容:
因男友之前跟前女友生下了个小孩(没有结婚),小孩一直没有户口,现我们想要结婚,这个小孩户口想落了跟我在一起(石林县鹿阜镇),请问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需要些什么手续?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4-06-09 10:12:42
回复内容:
金金: 你好! 你关于:“男友非婚生小孩一直未落户” 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经相关部门调查,现将结果答复如下: 6月5日10时47分,石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民警致电你,你不愿提供真实姓名、住址,通过与你沟通了解到:你男友系四川籍人员,与前妻判决离婚后小孩交由男方抚养,但至今未落户。按照现行户籍政策,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可以有两种办理户籍方式:第一是到小孩其父亲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落户,双方结婚后,再到石林申请夫妻投靠子女随迁;第二是先夫妻投靠将男方的户口迁往石林后,再申请小孩落户。 小孩申请落户所需材料:1.出生证;2.判决书(或结婚证);3. 生育证(或计生处罚证明);4. 预防接种证;5.村(居)委会同意落户证明。 上述事项已电话告知你,如果还有不明事项请到石林县便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具体咨询。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中文域名: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石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石林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7796695 邮箱:slxxgk@qq.com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