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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反映城管执法
来信时间:
2014-04-30 17:01:16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 希望通过这个平台,向你们反映一下我县城管执法的问题。加大城市的环境治理无疑是必要的,但对小商小贩的治理,建议城管部门特别是领导们多怀着一颗“仁爱”的心执法,很多小商贩为了生计摆个地摊深信实为不得已,特别是晚上都还在摆地摊,要不是为了生活,谁愿起早摸黑的辛苦,但最近城管的同志们巡查力度加大,一些卖烧豆腐、水果的小贩们被收东西或罚款,现在不是特殊时期,建议城管部门对小商小贩的执法宽松一点,能不处罚尽量不要处罚,能不现场收缴物品的不要收缴。非常反感强收强罚,毕竟这是一群弱势群体,他们能够在自给自足的情况下,请多给他们一些关爱。 对于违章乱搭乱建,支持严格执法。对于生活生计小地摊,请“仁爱”执法。 因受人支托,请处理该信息的工作人员能帮协调处理,谢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14-05-13 09:42:05
回复内容:
来信人: 你好! 你关于“城管执法方面”问题的电子邮件已收悉。现将结果答复如下: 城市需要良好的形象,市民需要整洁、优美、有序的市容环境,城管部门管理违章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是执行相关法规条例,履行自身职能职责。违章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是城管执法在市容管理方面的一部分,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五条第八项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禁止擅自占道经营,及《昆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第八项规定,在城市内禁止沿街叫卖和违章摆摊设点。 现实情况是流动摊贩经常在人流量大的路段占道经营,如:兴龙街、阿诗玛南路、双龙商场门口、双龙小街、新转台、城鼓楼附近等人员密集的地方,烧烤、水果摊贩也是在热闹的地方招徕生意。城管人员也知道摊贩起早摸黑摆摊为了生计不容易,但是在这些地方摆摊影响行人通行,容易引起交通拥堵,带来安全隐患、噪音污染和环境卫生问题。部分市民图买东西方便,对摊贩怀有同情心理,但是多数市民并不希望生活受到干扰,因此,城管部门常常接到由于占道经营引起的各类噪音、环境污染等投诉案件。在提倡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和走群众路线的情况下,城管人员也注意自身执法方式,一般都是采取教育、劝说等方式执法,引导其进入市场经营,但是对于屡教不改的摊贩,才会依法实施查处。要保证市容环境和秩序,城管就必须履行职能职责,市容管理本来就容易反弹,除了特殊时期集中整治,在日常管理中也要做到严格执法,否则,一旦“宽松”执法,就容易造成越来越难管的局面。不能因为个别摊贩的个人利益而损坏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下步,县住建局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素质训练,在工作中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技巧,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服务。同时,希望广大市民能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共同为创建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而努力。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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