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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将进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

发布时间:2012-05-18 00:00 信息来源:

记者从5月11日举办的石林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动员培训会上获悉,石林县将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按照统一标准,查清全县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的利用现状,建立统一的登记制度,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发证。

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和登记发证,可以明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状况,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有效地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实现城乡土地登记全覆盖和土地登记数字化管理,建立全县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按照计划,石林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分为三个步骤和四个阶段。三个步骤是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和权属审核;四个阶段是:第一阶段从2012年9月以前完成动员培训、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测绘及数据建库工作;第二阶段从2012年9月至12月,开展石林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第三阶段从2013年1月至6月,完成权限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调查、测绘及数据库建库工作;第四阶段从2013年7月至12月,开展石林县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石林县副县长邢晋在会上强调,土地是民生之本,也是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载体。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重要保证,是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性;要统筹安排,全力以赴抓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强化协调配合,全面开展调查确权,依法依规操作,严格实施登记发证,注意工作方法,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创新创优管理,充分发挥成果作用;要加强领导,确保责任明确到位,周密部署,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注重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化认识,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韩福云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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