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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下载文字版 下载图片版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石政规〔201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效规范文件,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对《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修改。现将修改内容通知如下:

一、《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告第4号)

将第一条修改为:“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充分发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效益,多渠道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运营工作试点方案》、《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工作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将第三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限定套型建筑面积标准,按照合理标准组织建设或者通过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包括并轨运行的廉租房),并按照规定的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群体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将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中“县住建部门”修改为:“县住建局”。

将第十条中“房屋所有权证”修改为“不动产登记权证”

将第十二条第一款“18平方米”修改为:“25平方米”。

第十二条增加一款内容:“城市D级危房居民、学校教师和卫生、计生系统、公交、环卫、城管、公益岗位、特岗、辅助性用工、在校创业的大学生、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各类受灾人群、棚户区改造、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被征收拆迁对象、引进人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作为第四款,第五款顺延。

将第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在县城拥有或购买商品住房人均面积超出25平方米(含25平方米)的”。

将第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和审核资料时,要对其提供的住房、收入、财产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承诺书上签章。已入住的家庭或个人必须于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向住房保障部门报告住房、收入、财产变动情况。 ”

将第十九条中“《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摇号配租规则(试行)》”修改为:“《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流程》”。

将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取得配租资格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残疾人、老年人家庭,在石林县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家庭、军队随军家属、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加核试验军人退役人员、烈士老年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伍士兵、生活困难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等,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条件的,应当优先配租。”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一条 :“对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可根据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按照分级定租的原则,根据承租人收入状况分级核定,实行差别化租金。具体分级定租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对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可参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承租人可凭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其他条的序号依次顺延。

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或者”修改为:“委托”。

二、《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石政办发〔2013〕24号)

将第五条、第六条中“发改局”修改为:“林业和草原局”;“农林局”修改为:“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

将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荒山人工造林:项目管理按《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生态建设相关文件的通知》(石发〔2013〕10号)执行。工程付款按照‘5221’执行。即:第一年造林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造价的50%;第二年、第三年管养合格后各支付总造价的20%;第四年养护期满后,经工程建设方验收合格后,建设方依据相关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支付。”

将第十条第三款、第四款中“农林局”修改为:“林业和草原局”。

将第十条第五款中“农林局”修改为:“农业农村局”。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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